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室內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fā)生,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安徽省消防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影劇院、歌舞廳、夜總會、卡拉OK廳、音樂茶座、娛樂城(宮)、錄相廳等室內娛樂場所(以下簡稱娛樂場所)。
第三條市公安局負責本規(guī)定的組織實施,各級公安消防機關按照職責權限,負責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娛樂場所的防火責任由其經營者負責。
娛樂場所營業(yè)房屋出租方與承租方及娛樂場所承包經營的發(fā)包者與承包者,應當簽訂防火責任書,明確雙方的防火責任。
第五條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機關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娛樂場所,其室內裝修裝飾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合肥市建筑裝飾工程消防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其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工程竣工后,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第七條 本規(guī)定發(fā)布前已經開業(yè)的娛樂場所,其建筑、裝修等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應當制定改造計劃,并按照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條 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連體的,應當進行防火分隔。分設包間的房間隔墻應為非燃燒體,耐火極限應當符合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九條 娛樂場所的裝修、制景材料,應當采用非燃或者難燃材料。音響控制臺、電工房等重點部位應當使用非燃材料,木墻裙應當刷防火涂料,裝飾用紡織品應當作阻燃處理。
第十條 高層建筑內部、地下或容納200人以上的娛樂場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應當不少于2個,其它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應符合防火技術規(guī)范要求。疏散通道及出口應當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應當裝有中英文疏散說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疏散門必須向外開啟,寬度不少于1.4米。不得采用轉門、卷簾門、側拉第十一條 娛樂場所的電氣設備,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安裝,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第十二條 娛樂場所內的電線,應當采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應當穿金屬套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應當采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燈具的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應當采用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應當保持接觸良第十三條 娛樂場所內使用霓虹燈時,變壓器應當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燈管的電極與導體保持10厘米的距離,并應安裝在絕緣材料上。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應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等器材和設施,面積較大、包間較多或者設置在地下的娛樂場所,應當安裝室內、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和防、排煙設第十五條 消防器材應當安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
第十六條 嚴禁在娛樂場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條 娛樂場所應當按照營業(yè)面積核定容納人員的數量,并報公安消防機關備案。日常營業(yè)不得超員。
第十八條 娛樂場所經營者對職工上崗前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經培訓后的職工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ㄒ唬┒梅阑鸹局R;
(二)掌握滅火常識;
(三)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職責;
?。ㄋ模┌l(fā)生火災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撲救初起火災。
未經培訓和沒有達到上述要求的職工不得上崗。
第十九條 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火災隱患。
每日營業(yè)結束后,應當按照崗位責任制分工,對營業(yè)場所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后,填寫“清場檢查記錄”,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下班。
營業(yè)場所內除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留宿。
第二十條 娛樂場所經營者違反本規(guī)定的,由公安消防機關根據情節(jié),分別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停工、停業(yè)處分,并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違反消防管理的責任者處以300元以下罰款,并由公安消防機關建議有關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合肥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