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分水器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鋪設消防水帶用的分水器。
該分水器是從水帶干線分出水帶支線的消防器材。每一個分水器有一個進水口和幾個出水口。
2 引用標準
GB 1048 管道元件公稱壓力
GB 1173 鑄造鋁合金技術條件
GB 2828 逐批檢查計數(shù)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xù)批的檢查)
GB 2829 周期檢查計數(shù)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生產過程穩(wěn)定性的檢查)
GB 3265 內扣式消防接口 型式和基本參數(shù)
GB 3266 內扣式消防接口 通用技術條件
GB 3452.1 液壓氣動用O形橡膠密封圈尺寸系數(shù)及公差
GB 10111 利用隨機數(shù)骰子進行隨機抽樣的方法
GB 12514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N 11 消防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3 產品分類
3.1 分水器型式和規(guī)格及性能指標按表1規(guī)定。
表1
名 稱 | 進水口 | 出水口 | 公稱壓力 MPa | 開啟力 N | ||
接口型式 | 公稱通徑 mm | 接口型式 | 公稱通徑 mm | |||
二分水器 | 內扣式管牙接口 | 65 | 內扣式管牙接口 | 50×2 60×2 | 1.6 | ≤200 |
80 | ||||||
三分水器 | 內扣式管牙接口 | 65 | 內扣式管牙接口 | 50×2 65×1 65×3 | ||
80 | ||||||
3.2 分水器的型號編制必須符合GN 11的規(guī)定。
標記示例
進口通徑為65mm的二分水器
二分水器F F 65
| | |____進口通徑為65mm
| |_________分水器
|_____________消防條件
進口通徑為80mm的三分水器
三分水器F F S 80
| | | |___進水口通徑為80
| | |_________三分水器
| |______________分水器
|__________________消防附件
4 性能要求
4.1 密封性能
4.1.1 按5.1.1條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水壓密封試驗,分水器每個閥門處泄漏量每分鐘不得大于1mL。
4.1.2 按5.1.2條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水壓密封試驗,分水器各連接部位泄漏總量每分鐘不得大于1mL。
4.2 水壓強度
按5.2條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分水器本體不允許有泄漏現(xiàn)象,其他部件不允許有影響正常使用的殘余變形。
4.3 耐腐蝕性能
鋁鑄件表面必須作陽極氧化處理,其他材料表面須具有耐腐蝕性能或作耐腐蝕處理。
經5.3條規(guī)定的條件試驗后,應無起層,剝落或肉眼可見的點蝕凹坑,并能正常操作。
4.4 閥門裝置和通徑
分水器出水口上須有閥門裝置,閥門通徑不得小于分水器出水口的通徑。
4.5 閥門開啟力
閥門應啟閉靈活,無卡阻現(xiàn)象,最大開啟力應符合表1規(guī)定。
4.6 接口性能
內扣式管牙接口的性能應符合GB 3265、GB 3266和GB 12514規(guī)定。
4.7 材料
4.7.1 分水器各鑄件材料的化學成分及機械性能應符合GB 1173中ZL104規(guī)定或選用機械性能不低于上述合金的其他材料,其性能指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
4.7.2 橡膠密封件應采用耐油橡膠,所使用的O形密封圈應符合GB 3452.1的規(guī)定。
4.8 外觀質量
鑄件表面應無結疤、裂紋、砂眼。加工表面應無明顯的傷痕。
本體上應清晰鑄出“開”、“關”字祥和表示方向的箭頭。
4.9 分水器進水口中心線與出水口中心線之間的夾角不得大于50°。
5 試驗方法
5.1 密封性能
5.1.1 閥門密封試驗
分水器進水端通過接口與試驗裝置相連,加壓使腔體內充滿水,排除腔體內空氣。關閉分水器各出水口閥門。在2min內緩慢而均勻地升壓至1.6MPa,保壓2min。測試結果應符合4.1.1條要求。
5.1.2 整機密封試驗
分水器進水端通過接口與試驗裝置相連,打開分水器各出水口閥門,加壓使腔體內充滿水,排除腔體內空氣,用悶蓋封死分水器各出水端。在2min內緩慢而均勻地升壓至1.6MPa,保壓2min。測試結果應符合4.1.2條要求。
5.1.3 試驗裝置應符合下列各條規(guī)定
5.1.3.1 水壓源的額定工作壓力應大于2.4MPa。
5.1.3.2 當系統(tǒng)內水壓不大于3.0MPa時,壓力顯示器所顯示的壓力波動值不大于土0.03MPa。
5.1.3.3 壓力計量儀的下限為0MPa,上限為4.0MPa,精度不得低于土1.5%。
5.1.3.4 試驗臺的結構應使試樣在試驗時與實際工作時的狀態(tài)一致。
5.2 強度試驗
密封性能試驗結束后,繼續(xù)緩慢升壓至2.4MPa,保壓2min,測試結果應符合4.2條要求。
5.3 鹽霧腐蝕試驗
5.3.1 試驗前對分水器表面作仔細清洗,不得留有油膩、污物。清洗時不得使用磨料或溶劑。分水器懸掛在鹽霧腐蝕試驗箱內。
5.3.2 試驗周期為96h,在試驗周期內連續(xù)噴霧。試驗中必須防止鹽溶液直接沖擊分水器表面。
試件從鹽霧腐蝕箱內取出后,應用不超過38℃的自來水沖洗,待干燥后檢查。檢查結果應滿足4.3條要求。
5.3.3 鹽霧腐蝕試驗的條件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鹽溶液50±1g/L;
35℃時的pH值應保持在6.5~7.2范圍內;
鹽霧沉降率1.0~2.0mL/h(在80cm2的水平收集區(qū)內);
試驗箱內有效試驗空間內的溫度為35土2℃。
5.4 閥門開啟力的測定
將分水器置于水壓試驗裝置上,關閉分水器上的閥門,加壓到1.6MPa時用標準測力計測量閥門開啟力,測力點在閥門手柄的末端。測量結果應符合4.5條規(guī)定。儀器測量誤差土0.5N。
5.5 外觀質量檢驗
用肉眼檢查外觀質量,檢查結果應符合4.8條規(guī)定。
6 檢驗規(guī)則
6.1 產品的定型試驗應按本標準作全面檢驗,并都要達到標準要求。
6.2 產品的逐批檢驗和周期檢驗應進行5.1、5.2、5.4、5.5項檢驗。
試驗取樣方法按GB 10111抽樣,結果的評定按GB 2828或GB 2829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 標志
在分水器表面醒目處應清晰地鑄出:型號、規(guī)格和商標(或廠名)。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五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玉琴。